听证室信息化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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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招2025-320 项目名称:听证室信息化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26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设置规范》、《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听证工作指引》,本项目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取一家合格的供应商,为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听证室提供一批信息化配套设备,具体设备包含:电动麦克风、调音台、功放、听证特写摄像机、司法专业拾音器、显示器、音视频控制卡等。质保期不少于1年。(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全部供货且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2)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3)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4)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3日 至 2025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上述时间范围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至上述地点现场缴纳工本费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2.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蓝村支行;账户:亚新网站中国有限公司;账号:3169 7100 0067 41975。 3.支付宝二维码/转账付款后登记二维码请于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提篮桥监狱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西庆路709号 联系方式:唐老师;13636597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亚新网站中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 联系方式:朱哲;13311681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哲 电 话: 13311681565 附件: (1)采购需求-上网版.pdf; |